一、业务全流程简述
物流信息部与承运商签订运输合同→承运商承运司机运抵后,客户确认收货→司机在金年会园区APP申请结算→财务运费统计与承运商对账确认结算数据、提交付款申请→出纳付款→承运商确认收款后支付司机运费→承运商开票附运输清单邮寄至运费统计→接收发票,发票岗入账。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72号西都国际A-1482徐州市曦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结算室
收件人:樊志平 15511894093
二、首次业务需提供资料
道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加盖红色公章。
三、钢材运费供应商付款规则
(一)预付款规则:在不超预付款额度前提下,运输完毕后司机申请结算日起第四个工作日钢材运费统计与无车承运平台核对数据无误后结算并填写付款申请单传递至出纳付款。
(二)非预付款规则:发票入账后进行付款。
四、付款时间要求:
资金支付时间要求:每个工作日
联系人电话:高玉霖 15833950826
五、发票开具标准
增值税发票上必须加盖销货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发票项目填写齐全,票面不得有涂改,发票单位名称与入账单位名称须相符;税务局代开的发票,要求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及单位发票专用章,并附完税证原件或复印件;需附清单的必须为税控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票面信息发货单位、收货单位、承运单位、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与运单一致。
六、特殊业务
(一)委托人信息变更
如后续业务中委托人信息变更,需及时更新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注:同一公司存在多个被委托人的,需在委托书中列明全部被委托人信息,否则以最新时间出具的委托书为准,其他委托书自动失效)。
(二)公司名称变更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变更资料(工商局盖章);
2、新公司营业执照(盖新公司章);
3、委托书(加盖新公司公章、法人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所有资料均加盖红色公章;
(三)出现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需我公司进项税转出,给我集团造成损失,损失部分在供应商账面未付款中扣除,若账面余额不足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弥补我方税款损失。
2、我方接收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供应商私自作废发票考核300元/份,引起税务部门的处罚,由供应商承担损失。
七、满意度反馈
计划财务部结算中心负责每季度通过电话通知客户并利用QQ、微信、邮箱等途径发送客户意见征求函征求客户意见并针对收集到的有效意见进行相应整改。
八、业务主管科室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资金业务:会计科张小伟 15833958642
其他业务:结算中心刘会肖 13933199816
财务值班电话:13106551695